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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監督權與行政權差異概述】

 從一個上班族踏入政治圈也兩年了,發現不少民眾其實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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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監督權與行政權差異概述】

 從一個上班族踏入政治圈也兩年了,發現不少民眾其實常誤以為行政權跟監督權是一樣可以「建設」,所以想概述一下,讓大家了解監督權能做那些事情,以及無法控制哪些「決定」,如未來你也想投身政治,相信這篇多少能有些幫助。

#行政權與監督權是否對立?
 上至中央立法委員,下至地方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們,「理應」都是行政權的對立面「監督權」,那兩者間一定對立嗎?這倒不一定,因為牽涉變數有很多,如行政權與監督權為同黨多數把持(監督效力薄弱,但市政方向一致),或雙方溝通良好(溝通成本降低,建設順利推行),但陰謀論來看,也不排除是利益分贓、利益交換來談判彼此需求,這裡「需求」不一定是指金錢,可能是政策推動、發展建設。

 上述狀況可能是單一選項,也可能是複數加疊而成,總之彼此間「對立」與「和諧」,會因「人事時地物」改變,「認真監督」可能是壞事,「放水監督」則可能早有共識,檯面下真相好壞,通常只有政治圈內人才知曉,而民眾所得知的,通常是經過加工、操作過後「消息」,大部分人是霧裡看花,所以別輕易覺得看新聞就能理解真相,不如找個民代助理、記者朋友打聽可能會更可靠些,民眾唯一能鑑別且有感的,就是建設好壞而已。

 而同樣為監督權的民意代表們,也有偏向認同行政權與反對行政權的人馬,監督權內部出現分歧是常有之事情,對比行政首長「一人」抗衡整個「監督權」來看,不難了解權力的天秤是傾斜、不對等,而每四年選舉洗牌,民意代表快速更替下,經驗又不一定能傳承,Google 也沒辦法教你如何當民代,這導致台灣大多數監督機關都處於「半失能」狀態,畢竟光要養成一個優秀監督權都很難了(需了解地方脈絡、公共工程、法規、預算書、議事規則…且要不怕得罪利益集團來捍衛公眾利益),更何況是找到上述特質的「一群」代議士呢?

#監督權工作職責
 上網查了一下監督權工作內容,並統整自己經驗,大概分為下列七項:

1.審議行政權工作報告
2.審查且同意或否決行政權明年度預決算
3.質詢、詢問行政狀況
4.視察各類地方事務
5.處理民眾各類陳情
6.審查行政權內部規則
7.提案與立法功能

 除了第七項「提案權」是比較能有「建設」政績外,其他工作大多還是審查、建議居多,然提案權本身,本質上還是「建議」而已,行政權有權力採納或無視,監督權唯一有主導性的,就是通過或刪除預算,還有質詢首長與各機關主管。

 「那提好的建議給行政首長,就是你的建設啦!」

 很遺憾政治圈不是個講道理或邏輯的地方,更多是看「關係」、「喜好」來決定要不要給你機會表現,如你監督質詢犀利猛烈,惹行政首長不滿,他是能動用各種方式來封殺,以新北市議員 戴瑋姍 為例,除了不讓她出席各類說明會、會勘、協調會,使她容易對市政狀況外,甚至卡住她的「配合款」,讓她建議的公共工程無法落實使用,不懂狀況的陳情人、民眾,就會覺得:「這議員到底有沒有在做事啊?感覺都不給力欸?」,在惡劣點,行政首長把她提的這些好建議,給她同選區的競爭議員來執行,四年選舉一到,結果大家就可想而知了。(新聞內容:https://reurl.cc/m94MKG)

#回到竹北市來看
 一個城市如何發展,跟行政首長意志息息相關(這也是我上篇希望大家投票要選對人),小型的公共建設,竹北市長是會協助辦理(如我提圖書館增設插座,以便民眾攜帶筆電來讀書使用…等等),但大型公共工程或活動標案,竹北市長有自己想法,且非常難改變,犀利質詢的結果,通常是對嗆結果收場。

 隨便舉幾個例子,就知道不是沒建議,是竹北市長不想做

1.竹北市至今沒有風雨球場(上屆有民代提案,至今才開始規劃)

2.竹北活動形象廣告建議(竹北市長的鏡頭終於有少一點了)
(質詢內容:https://reurl.cc/bRaVrd)

3.竹北市鋪路都用補丁居多,幾乎沒整段重鋪 (路段有分縣府還是公所鋪設)(質詢內容:https://reurl.cc/XkNG8a)

4.竹北市沒有兒童特色公園(上屆與本屆都有民代提案,至今才開始研議)

5.為何竹北大型活動,連三年都是中國電視台包辦?(吵架收場,依然中視得標)(質詢內容:https://reurl.cc/GrLj6D)

 建議的公共工程與施政方向是否能如願,不是我能控制,這要看行政首長本身意願,但我能控制且確定做出「政績」的事情,就是想辦法刪除有問題預算,並如實報告竹北目前市政狀況給各位,謝謝大家耐心閱讀完近1700字的長文,希望本篇能幫助大家了解到監督權與行政權差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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